(四)聘用
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,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,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,完善聘用手續(xù),
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按時到崗者,視為自動棄權,空缺職位不再遞補。
五、招聘紀律
(一)應聘人員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,否則將視為應聘者違約,取消應聘資格。
(二)在招聘工作期間,遵義縣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發(fā)出各項事宜通知時限內,考生不按時按要求完善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(三)招聘工作由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監(jiān)督,并接受上級業(yè)務指導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(jiān)督。
六、本簡章由遵義縣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,未盡事宜由遵義縣公開考核招聘高學歷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。
咨詢電話:0852—7222381、7251392(遵義縣人社局錄用調配科)
監(jiān)督電話:0852-7222175 (遵義縣紀委信訪室)